張小姐氣惱世界健身說過「開幕日起七天內不滿意可退費」,屆期卻強索違約金。(李智為攝)
回應 免違約金 退費另議
消保會消保官梁明圳說,街頭招攬入會屬《消保法》第二條訪問買賣,投訴人既依同法第十九條及《健身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》第五條,在開幕日起七天內寄存證信函,自可無條件退費,不因體驗而喪失權利,業者至多就體驗課扣相關費用,上述退費規定既違法又無理,民眾可向消保官(專線:1950)申訴。體委會官員也持相同見解。
記者致電世界,公關回說,解約可免收違約金,但退費細節將與張小姐商議。(周秀英)
壹青天
評分:劣劣劣劣
世界健身俱樂部採街頭行銷,理應遵守相關法令,訂違法退費規定及強索違約金,太欺侮人。